我犯了普通傷害罪.誰能為我解答呢.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幾個月前.妹妹和別人起了口角.打電話要我到場.當時被害人口氣相當差.氣不過下.我動手打了他.他堅持提告...現在法律程序都過了.現在就等法官判決.被害人調解不去.今天法官開庭也沒去..而且一次比一次的金額要求更高.(法官說:她就是不想原諒你們啦.法官也當庭說:其實她的傷勢不重啦.只是她不願意和你們和解)真的是非常後悔.當初怎不忍一忍呢.想起被害人的態度.真是蕭張啊.連上次檢查官開庭時他也是一副吊兒郎當.自己為是.結果也是當場被檢查官

All Comments

Eartha avatarEartha2010-06-28
達康法律回答:過失致死罪:肇事者因過失撞擊被害人致死時,應成立刑事第二七六條第一項之罪。又倘肇事者為從事業務之人,則應負刑法第二七六條第二項之罪責。過失傷害罪:肇事者因過失致被害人受傷時,視傷害之程度,分別成立過失傷害罪及過失重傷害罪。(刑法第二八四條第一項)肇事者如為從事業務之人,則應負業務過失傷害或重傷害之罪責。(刑法第二八四條第二項)遺棄致死罪:肇事者撞擊被害人致被害人受傷後逃逸,如被害人因延誤就�
Edwina avatarEdwina2010-06-26
普通傷害?和解金?你們到底是哪種程序阿?刑事附帶民事嗎?刑庭部分有沒有和解不是重點,如果有附帶民事部份,可以請法官酌減並再量刑時參考並非不願和解僅是被害人和解條件困難!...Showmore
Mia avatarMia2010-06-25
做錯事本來就因該付出代價啊,世界就是這樣,非常不公平的!!所以你大可搭多啦A夢的時光機回到過去改嗎?!所以法官判妳什麼罪就承擔吧~~最多因該不會超過180天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