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我的孩子12歲.自行違規過馬路被撞傷,檢察官說小孩大約錯八成,如果我堅持告對方傷害且有起訴判刑(民事和解不成 - 法律Audriana · 2016-01-02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法律All CommentsGenevieve2016-01-04好我來回答你,我盡量用你看得懂的方式回答。1.在這世界上,你是小孩的母親你有看管、照顧、使孩子免於受到任何形式傷害的義務。這樣講了解嗎!一般常理叫12歲小孩去買個東西自然算不上甚麼;但孩子獨自出門受到車禍的撞擊,以法律觀點a.有照顧義務的人沒有進到照顧的義務,(尤其是你孩子瞎闖胡鬧違規在先)那照顧義務人已經觸犯刑法14條+284條的過失傷害罪(理由省略反正法律就是這麼看)b.對方撞到也是14+284的過失傷害--------------------------------Dorothy2016-01-03:國政裡,除憲法外,兩大法,刑法、民法;在現代=在這個時代刑法,沒有株連;民法,才有連帶賠償。--------------------------------------(其它車禍相關,請點閱大頭貼)...Anthony2016-01-05你的孩子違規過馬路被撞到你不可以告對方傷害[這個罪名不會成立][告錯罪名告不成]應該告[過失傷害罪]對方沒有違規不可能起訴判刑檢察官會建議和解孩子是肇事主因所以和解對你有利你可以當庭請求適當的賠償不要獅子大開口否則告不成白忙一場如果你的孩子未滿14歲你這個媽媽要負擔的刑責比較重提告反而對你不利是你疏忽照顧兒童造成的傷害違反兒童少年福利法都是家長和父母要負責...Dinah2016-01-07板大告對方過失傷害當然可以對方有錯自然會被起訴判刑檢察官絕對不會主動起訴板大但問題是若社福單位知道是否介入向法院剝奪板大親權而對阪大提出告訴這就不知道了...Freda2016-01-07關於母親對此是不會產生刑責的問題的但若是民法上侵權責任則須負連帶責任,依據我國民法第187條第1項規定: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Thomas2016-01-0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母親不會有刑事責任。Quanna2016-01-04「母親叫小孩去街上買東西」並不是犯罪行為(公訴罪),檢察官管不著。(即然不是犯罪哪有什麼刑責可討論!?就算法定代理人有疏於督導之責那也不過涉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所謂檢察官說小孩約錯八成那也不過是他的主觀並非法官(真正有審判權者)的認定,對/錯不是法律確實性,不過是人人在一主題下相對性的粗略認知罷了我想你錯認了事件真正的核心:被撞和撞人者雙方行為之責任。...Thomas2016-01-07一對方肇事者於次此次車禍事故有過失,且造成版大12歲小孩受傷結果,主客觀構成要件該當。Related Posts關於閃黃燈撞上閃紅燈的單純車損問題?我是一名在外租屋的大學生(台北) 前天違規停機車被開單(警察留單子) 我想問假設罰單是在寒假1/15以後寄來如果有固定式測速照相,地板沒有S感應線圈,闖紅燈會被拍嗎?請問在fb的不公開社團轉貼日本a片連結符合公然猥褻罪嗎?(社員都是想看才加進去的)如果發布a片的帳號是假帳號,�◻被錢逼急的日子,好煩ㄟ~~~rp1ok?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