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機車借給一個不熟的朋友對方不還已經報警侵占?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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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機車借給室友的朋友(甲),後來因為機車討不回來所以報警提告朋友(甲)侵占,法院傳喚朋友(甲)問他機車是否下落,朋友(甲)說機車已經叫他另一個朋友(乙)還我了,但這個不是事實,我完全沒有收到任何人跟我連絡說要還機車,我的懷疑朋友(甲)已經把我的機車拿去殺肉賣掉了,而朋友(甲)向法院說的已經叫他另一個朋友(乙)還我機車的說法我懷疑只是想要脫罪。我懷疑根本沒有朋友(乙)這個人,只是他編出來的我想要請教的是朋友(甲)說的已經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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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9-06-19
找人不是法院的工作,證明無罪是嫌疑人的義務,自己都承認有借機車是事實,就該還人家機車。雖說有叫人家還,若人家未還,責任還是在自己。所以說,找車的責任在嫌疑人,勸他把機車錢趕快賠一賠,法院也可以從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