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我所在的縣市(台中市)騎樓禁止停放機車,
我機車停在家裡大樓樓下騎樓,被一台也是停騎樓的機車經過撞倒,
由於我家騎樓有一支監視器,
看到對方只看了一眼,都沒停下來就騎走了,但是車牌拍不清楚,
請問以法律而言他有什麼責任或觸犯什麼法條嗎?
最近我都早出晚歸還沒辦法去報案處理,請問有時效性嗎?
現在是車子被刮出很多傷痕,還不知道有什麼狀況,
請版大們指點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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