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告恐嚇罪星期一要去製作筆錄!務必幫我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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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女友劈腿跟我分手!我有點不高興!所以就把她半裸的照片用電子信箱寄給她,並在照片下面註明已下文字!這該怎麼處理?我在這邊鄭重誠心說明,只是想嚇嚇他罷了!並沒有什麼ˊ要亂po給人欣賞因為3年的感情並不會為了這分手就搞成這樣!就真的只是單純嚇嚇她,因為她會去打電話給我家人,說有欠他一點錢的事情!分手快2個月!如果我真的要亂po不會笨到寄給她也不會到現在警察通知我了!我才知道原來她有去告我恐嚇才不po!所以煩請了解的人回答我這問題!!!!我該如何去表達才會讓我只是很單純地想嚇嚇他!並沒有要亂po的意思也沒有要恐嚇她人事物星期一就要做筆錄了!!!!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才可以表達我的意思才不會讓人誤會!我也知道錯了!所以懂得大大幫幫我吧!!!!!!!!!!!...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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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ice avatarCandice2011-04-24
怎麼幫?你寄對方裸照給他..你又想嚇嚇她...你的目的也已經達到了...對方真的被你嚇到了..在做筆錄時...你也只能夠坦白陳述事實...請法官能夠了解你犯罪時的心情..爭取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