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車子被拖吊了,請問要如何救濟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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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車牌被吊扣了,可是我還是開上路,被警察抓到以後,他不只開我擔,還把我的車子當場給拖吊走,我覺得他開單我認了,可是拖吊的話我覺得不能接受,請問我要如何救濟啊?謝謝喔PS:不要跟我說申訴,因為那是不服紅單才能申訴,我是不服他的"拖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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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ah avatarNoah2011-11-07
一.牌照吊扣期間行駛第12條第一項第六款機器腳踏車:期限內繳納=>5400逾期30日內=>5900逾期60日內=>7000逾期60日上=>8100小型車:期限內繳納=>7200逾期30日內=>7900逾期60日內=>9300逾期60日上=>10800大型車:期限內繳納=>10800逾期30日內=>10800逾期60日內=>10800逾期60日上=>10800並禁止其行駛.牌照吊銷.汽車當場移置保管.並通知汽車所有人限期領回.二.警察依據法令執行公務~他並沒有違背職務.所以此條依據規定~你不需申訴.也毋須尋求救濟.結清所
George avatarGeorge2011-11-09
您對於他的"拖吊"方法程序,認為不符合規定,也可以申訴,不是只有不服紅單才能申訴,他們會給您說明的。
Megan avatarMegan2011-11-09
罰款繳清就能將車拖回家了記得...是拖回家...不是開回家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1-11-07
他是依照道路管理處罰條例辦理ㄉ該條例第12條已經明文規定第12條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一、未領用牌照行駛。二、拼裝車輛未經核准領用牌證行駛,或已領用牌證而變更原登檢規格、不依原規定用途行駛。三、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四、使用吊銷、註銷之牌照行駛。五、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行駛。六、牌照吊扣期間行駛。七、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
Doris avatarDoris2011-11-10
本來依照規定車牌吊扣就是不得在行駛於道路上當然你開出去在被抓到罰單是一定要開的車輛依規定是得要拖回保管了你就得必須繳清罰款方可領回車牌及車輛最慘的情形就是必需重新驗車在領牌趕緊去辦理吧不要在浪費時間去申訴或自力求濟了你自已違規在先是佔不住腳的去申訴不服拖吊也沒有用算一算應該三四萬跑不掉了...
Necoo avatarNecoo2011-11-10
警察的做法是[當場禁止駕駛]禁止駕駛以後要將車輛放在哪呢放在路邊嗎.還是放在你家當然是拖吊場乖乖把前案結清.領回車牌.再去拖吊場領回愛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