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租約到期不續約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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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這方面法律常識的專家
我的租約今年9月7日到期
房東在今年8月19日才問到我續約事宜
可能他認為我一定會續約吧
我告知可能不會續約 要跟同學一起合租
房東就面有難色說 我這麼晚才說 可能會扣押金
房東說租約上都有說明 要提早一個月~兩個月講
但我看租約上寫

契約期間內房客若要遷離他處,房客不得向房東要求租金退還.....劈哩啪啦
另一條
兩方在契約有效期間內解約,須在一個月前通知對方,同時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我的問題是
我不續約我需要“自己”提早一個月跟房東說嗎?
但是契約上並無載明任何續約事項
且我並沒有在契約到期前解約
這樣我在契約到期搬出時,房東有權扣押金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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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yle avatarKyle2009-08-23
契約中有說要在一個月前通知,就要遵守了
Valerie avatarValerie2009-08-28
但續約與在有效期限內解約是2回事,所以依此條並不用提前
通知
畢竟續不續約是你的自由,除非其他條有特別規定
Joe avatarJoe2009-08-31
房東無權扣押金,應於租約終止期日退還,那裡來的違約金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