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拖欠租金?該怎處理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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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我阿姨持有一戶有內湖住家,去年七月底前房客A搬走。

八月初,新房客B搬入。

從上個月起B就繳不出房租,阿姨請我幫忙。

事情原由:

之前A有跟B說,當初租屋有辦第四台+網路兩年期,因工作因素調職,

合約剩一年看新房客有無要承接第四台+網路(剩不到一年)

而這幾天,A搬走快9個月,這幾天收到B的訊息,

B傳給A大意是

因為我上台北後工作沒了,只能一直打零工,身上積蓄都花完了,

這個月房租繳不出來,第四台費用對我來說太大,

可是解約要繳解約金,我還要付我女兒學費,

第四台解約金的部分可能要麻煩A(前房客)幫忙。


問題一、

B說她近期財務吃緊,要A處理第四台解約事宜,幫她付違約金,請問合理嗎?

A說當初搬走交屋,B簽約的時候也問她有無需要承接。

B說可以,才拿雙證件+印章去辦第四台轉移,

A搬走9個多月了,B一直煩A說,妳要幫忙處理解約,請問A有任何負擔義務嗎?

問題二、

B最近也跟房東說她財力吃緊,租金延滯快兩個月。

因當初簽約是一年一約,租期到8/31止。

房東需要採許什麼法律途徑確保權益。

租個房子租到這種房客也很頭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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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cob avatarJacob2016-03-09
請直接撥空前往法院服務中心,那裡有咨詢處以及免費咨詢律師
Donna avatarDonna2016-03-10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