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糾紛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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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租賃契約裡的"不得將房子轉租出借他人"這個"他人"的定義是什麼?是指哪些人..因為我於3月跟房東租了一間大4房的房子.當初堂弟與表弟也跟我一起住.後來房子漸漸出現漏水璧癌等問題.屢次告知房東修繕.他都不理會.所以我於7月底寄存證信函限期修繕.結果他竟反咬我把房子轉租出借他人.說我違約並要我立即搬家.所以堂弟與表弟也包含在內嗎?還有房東於8月初.利用要看房子漏水璧炎等理由.進入我們家偷拍所有人員的照片.再以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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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ra avatarZora2012-09-07
所謂的分租'必須是以有收租金為主'如果只是親友借住'並不能算是分租'你的房東必須證明你有分租獲利的事實才能成立你有違約'光憑拍到你表弟的照片是不能證明有分租的事實的'至於妨礙秘密罪'是不易成立的'因為妨礙秘密罪是以拍攝他人隱私部位'及不對外公開之隱私空間而言'才較易成立其罪的'你房東未經他人同意而拍攝他人的臉及人身'應該比較成立肖像權的侵犯'...
Carol avatarCarol2012-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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