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詢問個案如下(當事人 A 無 ptt 帳號):
A 早年於某處購地蓋屋,約五年後 B 亦於 A 隔壁購地蓋屋(亦即原先 A 隔壁是空地)
。兩戶間原留縫隙,B 趁 A房屋外觀整修拉皮時央求 A 將兩戶八寸牆縫隙填滿(否則下
雨兩家壁癌都無法修);A 基於敦親睦鄰不疑有他、從其建議完工後,B 突然反過來說A
房子侵占到 B 的地(水泥耗材還是 A出的錢)。A 悔於法律常識不足(當初未將『對方
央求』寫成證明文件), 即便氣憤 B 的奸詐,無奈忍氣吞聲付賠償金。 並寫立收據以
為佐證:
=============================================================================
查 A君在座落(住址 A)之房屋佔用本人 B君所有座落(住址 B + 地號)及所有同段地
號相鄰之部分土地八寸牆中之四寸壁部分,本人收到 A 君給付就同意使用土地部分之補
償費新台幣(國字大寫) 萬元正(註某銀行支票帳號及號碼)
此致 A 君 收執
收款人 B 君 (簽名+手印)
住址 (有註明)
立會人 XX 里里長 (鄭某) 中華民國 77 年 X月 X日
=============================================================================
直至二十多年後,A 將房子出售給 C;B 得知後又用同樣方式向 C 求償,請問 B有合法
求償權嗎(就是『再跟 C 敲一筆』的意思)?感謝!
※ 編輯: ParkbohnIV (123.192.227.84), 10/18/2016 02:12:13
A 早年於某處購地蓋屋,約五年後 B 亦於 A 隔壁購地蓋屋(亦即原先 A 隔壁是空地)
。兩戶間原留縫隙,B 趁 A房屋外觀整修拉皮時央求 A 將兩戶八寸牆縫隙填滿(否則下
雨兩家壁癌都無法修);A 基於敦親睦鄰不疑有他、從其建議完工後,B 突然反過來說A
房子侵占到 B 的地(水泥耗材還是 A出的錢)。A 悔於法律常識不足(當初未將『對方
央求』寫成證明文件), 即便氣憤 B 的奸詐,無奈忍氣吞聲付賠償金。 並寫立收據以
為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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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A君在座落(住址 A)之房屋佔用本人 B君所有座落(住址 B + 地號)及所有同段地
號相鄰之部分土地八寸牆中之四寸壁部分,本人收到 A 君給付就同意使用土地部分之補
償費新台幣(國字大寫) 萬元正(註某銀行支票帳號及號碼)
此致 A 君 收執
收款人 B 君 (簽名+手印)
住址 (有註明)
立會人 XX 里里長 (鄭某) 中華民國 77 年 X月 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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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二十多年後,A 將房子出售給 C;B 得知後又用同樣方式向 C 求償,請問 B有合法
求償權嗎(就是『再跟 C 敲一筆』的意思)?感謝!
※ 編輯: ParkbohnIV (123.192.227.84), 10/18/2016 02:12:13
推 b310718: a所給的補償金類似買土地佔用部分的使用權的概念當然不 10/18 02:22
→ b310718: 能把已經買過的東西再買一次吧哈哈 10/18 02:22
→ a9301040: B沒有請求權,但可能要訴訟解決了 10/18 08:08
推 Lailungsheng: 跟前兩天問的內文一樣嗎?還是修改成對自己有利再 10/18 08:09
→ Lailungsheng: 問一次? 10/18 08:09
→ ParkbohnIV: 先感謝前兩樓大的意見。^^ 10/18 08:54
→ ParkbohnIV: 回樓上大大,前兩天的確貼過,但想說原文落落長沒人想 10/18 08:55
→ ParkbohnIV: 看(當然也就得不到解答),和本人討論後,修簡短一點 10/18 08:55
→ ParkbohnIV: 把委託人想先知的問清楚,應無『修成對自己有利』的問 10/18 08:56
→ ParkbohnIV: 題吧? 10/18 08:56
推 Lailungsheng: 是,應該沒有,只是對於敦親睦鄰,忍氣吞聲用詞, 10/18 12:48
→ Lailungsheng: 覺得是否有這麼委屈…想問問法官吃不吃這套 10/18 12:48
→ kaky: 覺得自己有理就等對方上法院啊... 10/18 14:20
→ ParkbohnIV: A 早年被 B 擺一道已經很嘔了,敦親睦鄰基於初衷,忍 10/20 01:07
→ ParkbohnIV: 氣吞聲迫於無奈;法官不吃這套是常識,但總不會送他一 10/20 01:09
→ ParkbohnIV: 句你活該吧?XD 現在只能就後面發生的事尋求解決不再 10/20 01:09
→ ParkbohnIV: 讓 B 得逞,不然又能如何呢? 10/20 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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