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物返還請求權之相對人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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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7條第1項前段:「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
從文意看起來請求權人為所有人,相對人則是現占有人。

現占有人又可分為
 1)占有輔助人(x)
  視為他人手足之延伸,因此不可能成為相對人
 2)間接占有人(o)
  事實上占有其物者,因此得成為相對人
 3)直接占有人(?)
  參考書說可以,係因直接占有人對於標的物有事實上管領力

我的問題是假設設A之X屋被B無權占有,轉租給C
在這個例子裡面B為間接占有人,C為直接占有人。

照參考書的推論A可以直接向C請求X屋之返還(?)
但對於C來說,突然冒出一個人來討房屋應該不敢亂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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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準備開工了~~祝大家新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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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8-02-24
還屋後找B討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8-02-27
就租屋來說,承租方會要求房東出示產權證明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8-03-03
對哦 如果還屋找B的話這樣767還可以向直接占有人主張嗎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8-03-07
基本上這個會比較建議參考實務見解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8-03-10
請問您知道相關實務見解字號嗎? 謝謝.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8-03-15
就實務上B,C雙方均為無權佔有房屋,故直接向B,C請求返還房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8-03-16
學理一點 物權對世效 vs. 債之相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