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偷竊遭變賣之後求償問題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請問:我的手機被煙毒犯偷去手機行變賣,後來警察某天打電話給我。我到案說明手機被偷的事,後來做完筆錄提出告訴後。現在,收到法院簡易判決,判竊賊拘役三十日,可易科罰金。我可在十天後上訴。手機行則是另行偵辦中問題來了:1.如果我要維護我的權利,該向收手機通訊行要求手機返還,或是向法案提出對小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向手機行提出的話是要告他嗎?還是在刑事附帶民事訟訴中提出?請各位法律達人幫幫忙~~謝謝

All Comments

Faithe avatarFaithe2010-04-28
半慈心版大:您好!您的問題是─「1.如果我要維護我的權利,該向收手機通訊行要求手機返還,或是向法案提出對小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向手機行提出的話是要告他嗎?還是在刑事附帶民事訟訴中提出?」紫色薰衣草謹答如下─1、簡易判決未提賠償的事,您應於10天內上訴,刑事附帶民事,要求竊嫌及手机行賠償手机及精神損失。2、竊嫌犯刑法第320條﹝普通竊盜罪﹞、手機行負責人犯刑法第349條﹝贓物罪﹞,兩者共同觸犯刑法第335條﹝普通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