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各小妹~他跟男友熱戀時~男方要求我小妹~希望用我小妹的證件去辦手機來用~但後來分手ㄌ~我小妹不想跟男方在有任何牽連~所以想把這手機門號用戶人過戶給男方~因為辦這隻手機時是男方要用的~但出證件的是我小妹~所以我小妹不想再有任何牽連~因此打電話給男方~希望他能來辦過戶~但男方卻一直拖著不來~或是不接電話~所以我想問一下~男方都置之不理~這樣男方他有算犯罪嗎?~如果有那是捨麼罪~~~這手機門號至始至終都是男方在用~而我小妹他��
手機門號過戶~對方一直拖著不來是否有算犯罪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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