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雙方都20歲以上成年人甲方與乙方發生一些口角互相爭吵甲方一時氣憤動手打了乙方乙方若無還手,事後乙方報警可以告甲方傷害罪嗎?但沒有造上很嚴重之傷害若乙方堅持提告,要讓甲方為自己行為負責有證人跟驗傷1.這樣流程會怎麼走?(會很麻煩嗎?)2.檢察官會怎麼定案?(爭吵內容會影響辦案嗎?還是只看誰先動手?)3.這樣能讓甲方留下案底嗎?4.甲方有沒有能告乙方的地方,乙方也會留下案底嗎?請不要複製一些法條麻煩回答一下這4項問題感謝
打架,傷害罪程序? - 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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