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抄錄書店內書本佳句,觸法? - 法律Jacob · 2010-07-23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日前於北市某書店閱讀,將書內佳句,莫約二十個字寫到筆記本,但店員卻指我觸犯版權,是違法的。請問:1.抄下的文字我不做其他用途,這些行為是否觸法?2.又若於書店內,以手機單純拍下書籍封面(好書想下次買),沒有拍攝店面,此行為是否觸法?喜歡閱讀,想知道這些無惡意的行為是否觸法,感謝指點。法律All CommentsGary2010-07-27您好!這是好問題且您很有求知精神知道要"有法律根據來解釋"問題求得答案先給您鼓掌! 以下是我的回答: Q1.關於筆記/抄錄下來的行為,以及這樣是否違法?ANS:1.用筆抄下著作的行為落入了著作權法上"重製"的行為定義:著作權法第3條第五款:"五、重製:指以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直接、間接、永久或暫時之重複製作。......"2.擅自重製他人著作物,是違法的---請參考著作權法第91條前二項::"擅自以重製之方�Related Posts我想替明年的比賽作準備雷射槍測速申訴會成功嗎?酒後開車罰則問題違章建築拆除辦法急~法拍屋內遺留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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