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棄繼承應該有誰要辦?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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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公去年過世,我媽想辦拋棄繼承,讓我舅舅處理遺產的時候比較簡單

所以我媽通知我要我寄印鑑章跟委託書回去,但是我沒登記過印鑑
最後還是得我自己回去一趟(題外話)

然而我好像有查到說如果我媽那輩有人繼承的話,我不用辦也無所謂
請問這種說法是對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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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dy avatarHedy2018-01-16
Lily avatarLily2018-01-17
沒錯
Doris avatarDoris2018-01-21
對,因為你就沒東西可以拋棄了。
Eden avatarEden2018-01-24
一、按民法第1176條第1項:「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
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
屬於其他同為繼承之人。」
二、查本件原PO的媽媽拋棄繼承,媽媽的應繼分歸於
舅舅及其他同為繼承人之人。
三、故原PO並無繼承權。
Quanna avatarQuanna2018-01-26
感謝版上各位大大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8-01-28
建議章和人跟著跑,人家那你的印鑑章去幹嘛你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