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拋棄繼承應該有誰要辦? - 法律Kyle · 2018-01-13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外公去年過世,我媽想辦拋棄繼承,讓我舅舅處理遺產的時候比較簡單 所以我媽通知我要我寄印鑑章跟委託書回去,但是我沒登記過印鑑 最後還是得我自己回去一趟(題外話) 然而我好像有查到說如果我媽那輩有人繼承的話,我不用辦也無所謂 請問這種說法是對的嗎? -- 法律All CommentsHedy2018-01-16是Lily2018-01-17沒錯Doris2018-01-21對,因為你就沒東西可以拋棄了。Eden2018-01-24一、按民法第1176條第1項:「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其他同為繼承之人。」二、查本件原PO的媽媽拋棄繼承,媽媽的應繼分歸於舅舅及其他同為繼承人之人。三、故原PO並無繼承權。Quanna2018-01-26感謝版上各位大大Caroline2018-01-28建議章和人跟著跑,人家那你的印鑑章去幹嘛你也不知道.Related Posts對方不斷在軟體中涉嫌恐嚇及毀謗真的律師都稱法官為"大人"嗎?買賣房子 屋內的家具車禍賠償問題是以折舊來計算費用還是殘值理賠?私訊提醒別人"因果路上要小心"被告?!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