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按社會秩序維護法,需裁處確定才需繳納罰鍰,且可視經濟狀況分期繳納,警員說:如果不繳清罰鍰將不能回家!這句話� - 法律Rachel · 2016-11-17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法律All CommentsGilbert2016-11-211.分期同意與否警察機關有同意權2.警員的說法有越權之虞但這都只是單方說法可能要還原警察與坂大的對話當然若板大不服可提告但應該不是恐嚇相關比較接近妨害自由相關只是誰對誰錯要看狀況...Rachel2016-11-17警察說這句話無關[恐嚇]是犯法的人[憂慮]沒錢繳款的心理障礙情形Ida2016-11-17請問你是來亂的嗎?按社會秩序維護法內有明文規定,是需要先開出處分書!待裁處確定以後才繳罰鍰!警察憑啥說不繳罰鍰不能回家?依法論法!在警局如果警員這樣說,誰會不恐懼?害怕?需要精神科醫生鑑定?我看今天會有如此多地越權亂法之惡行!還真是其來有自!Lauren2016-11-19當然沒有,你沒繳就是一天抵一千塊把你抓去關Oliver2016-11-17為何是恐嚇??任何都需經由法定程序完成,你要分期繳,那你先證明並完成手續經濟狀況無法一次付清,並經由判決許可,否則執法人員只能依法行事。當你先違法在前,自己造的因,自己也應嘗著果。不能回家,為何心存恐懼?你每分每秒都不離家,都在家?你心存恐懼,有精神科醫生證明造成你心中陰影再談下去。Related Posts小弟的機車今天不見了,原因是鑰匙忘了拔被牽走。去派出所報案,警察說有可能是我自己忘了停哪裡,所以只先考一次汽車駕照多少錢?先別計較有無車子?急!!! 今天騎車經過麥當勞時因為麥當勞排放帶有油漬的汙水,導致我在路面打滑摔車,造成兩人手及腳部擦傷,能提��甲男係有配偶之人,乙女明知甲男為有婦之夫,二人於一起前往日本旅遊時相識,一時乾材烈火而發生性關係,返請教一下~如果遇到警察臨檢或是遇到警察,這時候我播放NWA的fuckthepolice這樣有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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