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10月底車禍目前已拿到交通大隊初判表前幾日有約在派出所相談和解但對方對判決內容不服目前正在申訴中(對方說交通大隊約15日會給予回覆)若初判表有改我需要自行再去申請嗎?因與對方幾次見面對方態度都很差令我感到不滿因車禍我有受傷住院預計將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但是明年二月可能會因公去國外出差3個月若到時候檢察官或是法官要求出庭我可以請假嗎?或是委任清楚事件的家人代為出席呢?目前已向事發地點之所屬的調解委員會申請��
提刑事告訴卻可能出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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