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告侵占罪的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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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從事金屬代工行業.前些日子有ㄍ朋友找我一起承纜一批代工.因他是聯絡人跟上游廠商接洽都是他.我只負責施工.到ㄌ請款日期ㄉ時候開始一直推託我感到很奇怪詢問ㄌ上游包商才得知工程款以被他請走ㄌ.事後他坦承並簽ㄌ一張現金保管條給我內容如下以下他稱為甲方我稱為乙方1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挪用甲乙雙方共有之工程款新台幣***2甲方***於民國98年12月25前歸還新台幣***應為口頭上讓他分3ㄍ月償還.所以歸還日期寫12月25日.但他第一其10月25.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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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hany avatarBethany2010-04-16
很顯然您的朋友已經確認他自己有挪用您的錢來使用了,所以才會簽您所謂的現金保管條給您!這樣的刑事案件是不會這麼會有結果的,我相信您目前的官司現在是言詞辯論庭,法官要看雙方有甚麼需要爭執不爭執的問題!基本上,如果您的朋友願意跟您和解在侵占罪的部分應該可以獲緩起訴,相對的如果您的朋友始終不願意與您和解 當然就會有刑責的問題!在一審審查到判決的時間大約在2年左右,(法官會依照案情的複雜度來判決)所以既然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