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交後被告性侵害(擄人) - 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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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藉由這個案例請問一下,
如果類似事件,年齡就像這個事件一樣,
男方跟女方講好援交於是兩人是合意進入房間並且在幹那檔事時也都是願意的,
然而最後男方不給錢不算嫖,
這樣最後會如何呢?
(假設到了法院在證據方面,沒證據是強來,甚至有證據外觀上看得出是合意)

會因為不是強來,然後沒給錢所以不算嫖,
所以結論:與已滿16歲合意性交(在性交的過程中是合意的),無罪。
還是會有詐欺罪?
還是其他結局呢?
拜託諸位先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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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質啊,他們那群藍衣怪客
張牙舞爪、青面獠牙、面目猙獰、兇殘暴戾、嗜血成性、殺聲四起、
目露凶光、手舞刀械、高聲怒吼、泯滅人性、期人必死、群魔亂舞、
凶神惡煞、如禽似獸地朝我猛撲,根本不是來救你們;
反之我乃:慈眉善目、笑容可掬、春風化雨、和藹可親、輕聲細語、
面帶微笑、滿心歡喜、口宣佛號、輕移蓮步、柔情似水、溫柔婉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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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mma avatarEmma2013-02-02
兒少法包山包海 基本上提出援交的要約即屬違法...
Emma avatarEmma2013-02-05
只是性交跟要約競合後取前者予以起訴而己
Ina avatarIna2013-02-09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23
若有誤亦請不吝指教
Madame avatarMadame2013-02-14
聽過有主張合意性交的是用書面,這就妙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