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消滅有補救藥方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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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6年前因資方之業務過失造成勞方在工廠執行職務時發生職業重傷害資方開勞保門診單由勞方持往就醫門診2次後後因資方怕事即向勞方強制收回勞保門診單也拒付醫療費嗣後3年間全部由勞方自費醫療次年資方藉詞將醫師期間之勞方資遣資遣時勞方有主張繼續在資方公司投勞保但資方疏失竟同時斷保最終醫師認無繼續治療需要,而宣佈醫療終了將鑑定報告陳報縣政府次月底(101.6.30)縣政府通知勞方領取殘障手冊(對照勞保規定為失能5級)經持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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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a avatarIna2015-05-09
因為損害求償追訴期兩年法官就咬死,若用公司法23條不見得可行若你去問陳金泉律師勞基法專家律師,也會請你撤告改用雇佣關系存在雖然賠償費差很多,至少打贏還有多少可以賠償,比打不贏訴訟還好吧這是我的經驗
Quanna avatarQuanna2015-05-10
國人平均壽命越來越長,擔心的不是走的太早,而是活的太久的醫療費用問題根據衛生署健保局公布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相關統計資料國人所繳健保費每100元就有27元是幫助重大傷病患者的就醫需要癌症一直都蟬聯國人的十大死因第一位治療癌症的標靶藥物價格非常的昂貴一旦進行治療,藥費動輒數十萬或者上百萬不止當明知道有藥可用來治療,卻不符合健保給付的標準就陷入了該不該救的兩難之中…提早為自己做準備,可以避免突然發生時的手足�
Edith avatarEdith2015-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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