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黃燈車禍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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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各位5/30號在連城錦和路我發生車禍我搶黃燈我直行計程車在對向從對面左轉導致我跟他撞在一起有警察來.我有受傷有去醫院有驗傷單修車費要2萬多警察說對方有刑事責任說我可以在六個月之內告他如果算我闖紅燈撞上他那我該怎麼辦?還能要他賠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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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e avatarRae2014-06-06
1.你搶黃燈直行.計程車在對向從對面左轉.導致你跟他撞在一起.若雙方都是同一條道路.雙方就可能都是有搶黃燈之情況.(要釐清)雙方不依號誌指示行駛公路.對方是肇事主因.你是肇事次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2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4.48條.2.如果算你闖紅燈撞上他.你就是肇事主因.要負完全責任.強制險不分肇責.只能申請對方強制險理賠.若你闖紅燈.對方可能也是闖紅燈.若對方有左轉燈指示.肇責就另當別論.警察說對方有刑事責任說你可以在六個月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