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黃網的臨停初判說他未有肇因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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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紅變綠時,前車靠右一些馬上停車,約一秒,我撞上他左後角,我已偏左但對向有車無法再左了,撞上的同時他孩子也在開門下車,因為有聽到他筆錄時說停好給小孩下車,員警問下車沒,他說下車了,但我紀錄器角度問題拍不到人。初判表寫對方無肇因,因為無法證明有人下車,問題不是有筆錄嗎?筆錄不用記這段嗎?我有管道申訴嗎?(除了花3000元鑑定外,因為若對方要賠我3成,經法院的判決我車折舊,頂多拿幾千元,加上我要花3000鑑定,也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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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nobia avatarZenobia2015-02-06
1.對方黃網臨停.是肇事次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1.112條.你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未減速慢行.未保持安全距離.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條.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現場圖.跡証.動向.通向.標誌.標線.號誌…等等為依據.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若對車禍分析研判表有意見.可自費3000元聲請行車鑑定委員會鑑定.沒有管道申訴的.網狀線.為黃斜紋網狀線.告示駕駛人禁止在標線範圍內臨時停車.防止交通阻塞.2.撞上的同時他孩子也在開門下車.因為有聽到他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5-02-06
停紅變綠時,前車靠右一些馬上停車,約一秒,我撞上他左後角,我已偏左但對向有車無法再左了依你所述"本案你[未保持安全跟車距離]肇事,應為肇事主因。撞上的同時他孩子也在開門下車,因為有聽到他筆錄時說停好給小孩下車,員警問下車沒,他說下車了,但我紀錄器角度問題拍不到人。初判表寫對方無肇因,因為無法證明有人下車,問題不是有筆錄嗎?筆錄不用記這段嗎?就算警訊資料上有該臨停ˋ下車的記錄,對方也僅止於[違規停車]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