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紅變綠時,前車靠右一些馬上停車,約一秒,我撞上他左後角,我已偏左但對向有車無法再左了,撞上的同時他孩子也在開門下車,因為有聽到他筆錄時說停好給小孩下車,員警問下車沒,他說下車了,但我紀錄器角度問題拍不到人。初判表寫對方無肇因,因為無法證明有人下車,問題不是有筆錄嗎?筆錄不用記這段嗎?我有管道申訴嗎?(除了花3000元鑑定外,因為若對方要賠我3成,經法院的判決我車折舊,頂多拿幾千元,加上我要花3000鑑定,也不知��
撞到黃網的臨停初判說他未有肇因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