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的狗走失了,有人撿到後不還,我怎麼辦?撿到的人說要我給他錢他才還狗,可以這樣嗎?答:撿到別人的狗不返還已經觸犯侵占遺失物罪,而要求給錢才還寵物已經觸犯恐嚇或恐嚇取財罪了。這是今天國防通識課的上課內容,回答是由一名專業律師提供的可是,又有這樣的一條新聞:過去撿到遺失物可向失主要求三成報償金的規定,將做調整。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拾獲遺失物而向失主索求報酬上限,將從物品價值的十分之三降為十分之一。失主若是低收入戶,拾獲者不得請求報酬。一旦雙方有爭議,可以向法院請求減少或免除報酬。單純在法律上撿到寵物的人是不是也可以要求報酬?請各位網友幫忙回答這是今天我在國防課提出異議之後教官要我找的答案,可是網路上好像都找不到相關資料,所以拜託大家了@@
撿到別人的寵物可以向飼主要求報酬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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