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撞路邊車輛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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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on72159932k (中肯老實代言人)》之銘言:
: 示意圖
: https://i.imgur.com/Oejl14U.jpg
: 本人騎乘機車(1)直行至一無號誌十字路口
: 有輛客車(A)從左方某校園門口直行至右方
: 我沒有觀察到A車後方的路況
: 來不及閃避 撞到汽車(2)後摔車
: 有報警 做筆錄
: 備註:
: 1.本人保持於該路段速限30以下
: 2.汽車(2)停靠於路邊
: 3.圖中所有路段都是紅線
: 4.圖只是示意 距離非實際比例
: 想請問
: 對方跟我說他進原廠估價後與我聯絡
: 我該怎麼與對方進行溝通
: 有哪些立場站的住腳

說真的.....若真的上法庭,有的被法官修理吧....

先問幾個問題

1.A車在路口時間多長?

2.2車臨停在路口多久?

3.你什麼時候才回神看 "車行方向的路況" ??

照這個路口來看,您描述的路況是筆直路,

亦即停在路邊的2車,在您正前方很遠的地方.

依理來講

應該 "您早就在老遠就看到2車了(亦即 A 車還沒從門口開出來通過路口前)"

不是嗎??

那,要主張什麼呢??

就好比兩百公尺前有人路倒在車道上,白天,視野清晰,無雨無霧.

您就熊熊就給他輾過去

試問,法官會怎在庭上問您,又怎判您呢??


至於本版看到的行情,大概是 "對方三成"

他欠你三成,你欠他七成....

就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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