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聲明異議後不出庭之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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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邊有長輩積欠卡債,先前與銀行協商過分期還款

也還了好幾年無奈重病好一陣子了無法工作,於是毀諾

已收到支付命令,也已去提異議

但欠債是事實(銀行利息滾很高),出庭是否還有裁判費的問題?

他名下無資產、無收入年紀也很大了

他本人是無意願清償了(也沒能力)

所以想請問,如果提異議後債務人不出庭

會有何法律效果? 裁判費還是會要債務人繳納?

就算幾千塊對他目前狀況也是負擔

銀行強制執行後查無資產,還會有甚麼法律行動嗎?

另外軍公教人員優存先前有被銀行強制執行過

剩最低額是否也會是強制執行之標的?

請各位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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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ga avatarOlga2016-07-15
1.一造辯論判決 2.會 3.換發債證然後定期聲請執行(/展延)
Yuri avatarYuri2016-07-18
4.會保留生活費用,社會保險給付在維持生活所需範圍內不得
執行,若不巧被執行請聲明異議
5.建議準備消費者債務清理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6-07-19
謝謝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