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之前在預售屋建地,遇到拿窗簾型錄的老闆推銷(型錄內有花色,碎布),一時沒有考
慮清楚就付了2千元定金(有寫受據),後來發現價格與市價有一段差距。目前房屋尚未裝
潢,所以仍沒看到實物,想請問這樣是否屬於訪問買賣?契約成立至今已經超過7天,但
我可否張尚未收受商品,主張解除契約?
如果不能解除契約,可否只損失定金就好,不履行該契約呢?但老闆跟我說窗簾已經做了
,無法退,該怎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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慮清楚就付了2千元定金(有寫受據),後來發現價格與市價有一段差距。目前房屋尚未裝
潢,所以仍沒看到實物,想請問這樣是否屬於訪問買賣?契約成立至今已經超過7天,但
我可否張尚未收受商品,主張解除契約?
如果不能解除契約,可否只損失定金就好,不履行該契約呢?但老闆跟我說窗簾已經做了
,無法退,該怎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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