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詭異的站內信,如何處理?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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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其他版上PO文 (發表一些孕期性事方面的文章)

今日收到一封罵我是爛媽媽的信件,還說我家庭教育失敗等等...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上網查了一下以後就到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做網路報案,

然後將信件截圖給律師朋友,想問問該怎麼辦。


回了一封信給對方告知以上事情,並表達不會再做回應,

結果他又來信罵我 =________=


請教一下除了向站方檢舉之外,還能做什麼處理呢?

(真的不知到哪裡得罪他了 QQ)

http://imgur.com/RadzErJ

http://imgur.com/277o9SA


第一次在版上發文,如有不妥之處,煩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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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6-05-09
在刑事上沒有成立犯罪,至於民事上也很難求償,因
為你找不到人。
Edith avatarEdith2016-05-12
看下該版版主是否有辦法處理 這類喔很在乎PTT上ID狀況
Hardy avatarHardy2016-05-14
貶損他人的名譽可以請求損賠吧!
Lucy avatarLucy2016-05-16
依民法第18條、195條第一項、184第一項前段
Hedy avatarHedy2016-05-17
站內信不會符合的
Megan avatarMegan2016-05-18
民事上可以求償,但卡在你無法查他真實身分
Hazel avatarHazel2016-05-21
站內 信不能告吧?但可以去檢舉板
Ursula avatarUrsula2016-05-22
Iris avatarIris2016-05-26
謝謝回覆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6-05-31
我沒有真的想對他提告求償,只是一時太生氣了,為這種人
傷神好像不值得 QQ
Megan avatarMegan2016-06-01
加入黑名單,比較快
Emily avatarEmily2016-06-04
站內信好像難度高些
Jack avatarJack2016-06-08
宥恕了......不告不理原則~ 公辱好像也TB不該當的樣子
Iris avatarIris2016-06-11
Violation XD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6-06-13
去找電信警察問問看吧,當作修練經驗值
Irma avatarIrma2016-06-16
找警察也沒用,現在通保法規定嚴格,妨害名譽的罪無
法去調使用者資料。
而且這件打訴訟根本不值得,時間心力跟可能的賠償不
成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