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天都會到三重新北市立圖書館,我要考高考,因未考上才到圖書館今年第三年,也因要考高考所以我沒工作,就想以撿保特瓶加減賺,所以我到圖書館有看到讀者把保特瓶丟在垃圾筒,我就會去撿,我在圖書館看書做不久就會起來走走,然後:整場走一回看有否有人和我考高考,我可以詢問讀書方法,但我不會站讀者旁邊看,我是走過,也因這樣變成有話題了,我也認識一位朋友,會認識她,是她主動來問我魔布放哪?她叫我大姊,我才問她多大,�
是不是要以死謝罪!!交友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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