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妹最近去區公所上班,薪水是小時計算但一週有40小時,所以
跟一般正職員工工時是一樣的。但小妹目前不幸確診需要待在
家中隔離無法上班,請問這樣是否就無法領到任何薪水只能
申請勞保的「傷病給付」呢?
因為看到新聞有整理到確診後請假薪水計算問題,裡面有提到「特休」
、「普通傷病」、「事假」...等各種假別,裡面有不同的薪水計
算方式,所以想說我們這種部分工時的工作者,是否有相應的權益可
以爭取呢?
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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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最近去區公所上班,薪水是小時計算但一週有40小時,所以
跟一般正職員工工時是一樣的。但小妹目前不幸確診需要待在
家中隔離無法上班,請問這樣是否就無法領到任何薪水只能
申請勞保的「傷病給付」呢?
因為看到新聞有整理到確診後請假薪水計算問題,裡面有提到「特休」
、「普通傷病」、「事假」...等各種假別,裡面有不同的薪水計
算方式,所以想說我們這種部分工時的工作者,是否有相應的權益可
以爭取呢?
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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