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刑法規定,侵占罪可分為普通侵占罪(第三百三十五條︶、公務或公益侵占罪及業務侵占罪(第三百三十六條︶。侵占罪之成立,以擅自處分自己持有之他人所有物,或變易持有之意為所有之意,而逕為所有人之行為,為其構成要件。雖行為之外形各有不同,要必具有不法所有之意思,方與本罪構成之要件相符。如以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之意思,而侵占已持有他人之物,不論其物體是否代替物,即應成立普通侵占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1.跳蚤本舖有問題的是總公司,說起來加盟主還算受害者咧2.未必是倒店,很多人是跳出去自己做3.加盟主自己出錢做生意還被總公司當成直營店在玩,明明是自己做老闆還要被強迫接受那些沒道理有但書爽就亂改的合約,前面的回答你也看到了,這樣你要加盟嗎?總公司一面打破自己的招牌一面叫大家出錢幫他打造一個更金碧輝煌的招牌,會員物品售出拆帳後還要繳5%,店家要把待取款的60%匯給總店(開玩笑,待取款的部分是會員的錢耶!)加盟主聽�
今天到某跳蚤本舖去,店長說永康中華被告,天啊,你們總部真是有一套,一定要落井下石嗎?店長還秀給我看報案三聯單,我看了只覺得好笑,以前我也被告過,三聯單只是報案紀錄而已,還要經過警察完成筆錄再決定要不要移送,就算移送後,也要經過檢察官看完之後才決定要不要起訴......再來,就算檢察官起訴,還得等到法官三審定讞,這種官司起碼要打上三年以上.,真是勞民傷財....依我的經驗,不太可能起訴啦(連警察都懶的移送),因為找不到犯罪事實,永康中華又��
好可怕的加盟歐,跳蚤本舖總公司居然要告一大堆加盟業者.之前還有意念要加盟現在怕怕了.到底是總公司有問題還是加盟的有問題阿.2011-05-2302:48:01補充:自己不告要會員告???告刑事不就要要天天上法院嗎?總公司叫別人告.寫訴狀的人不就天天上法院.水果一顆芭X樂好吃.總公司想的真週到.告刑事自己不用請律師不用出半毛錢!.跑腿居然叫會員跑.把會員當盤子嗎??而且要告跳蚤本舖一定要去台北板橋法院出庭(台中那幾家被告都是在台北出庭).不知道總公司
我那天打電話到公園舖.竟然一問三不知?不過看到樓上的回覆,真慶幸我還沒寫委託書!要不然可能我還要做筆錄還要出庭,還有什麼污告的..拜託,去後甲只會一直叫我簽委託書還跟我說如果不簽委託書,我調到別間的東西也不幫我處理現在是怎樣?恐嚇帶威脅嗎?也沒跟我說我簽委託書之後的事情簽了我要做筆錄嗎? 我要出庭嗎? 我要去當證人嗎?拜託! 我也不想惹得一身腥!...
我今天到後甲詢問永康中華的事情竟然連解釋都不解釋,就一直要我寫什麼委託書??說以後可以告永康中華?拜託!我寄賣一點東西有多餘的收入我可不想捲進他們的糾紛況且真的鬧上法院,說不定我還要出庭!反正他們轉成巡寶家之後,規則也一樣!我幹嘛還大費周章要取回我寄賣的東西,還要寫什麼委託書!對我來說,反正是原班人馬帶到巡寶家,員工都沒變!我才不管換成什麼招牌咧!說不定委託書寫一寫我還要做筆錄還要出庭的咧....
我覺得蚤來蚤趣最好,不用加盟金。如果不知道的話,上網搜尋『蚤來蚤趣』就有了。
我也覺得跳蚤本舖問題很多,有太多的規定,說真的都是一個"利字".加盟店跟著總部,無非就是為了賺錢,想離開你就是不賺錢.離開你就要告人家,以後誰敢加盟..現在坊間二手寄賣如友購站.21倉庫.蚤樂趣.蚤來蚤趣......等等....都不錯ㄚ,沒有必要被吃的死死的.2011-05-2319:05:52補充:跳蚤本舖真是厲害,竟然把報案三聯單公布在公司內部網站,要不是店員開電腦給我看,我還真不知道總公司的手段是這樣.現在是嚇誰ㄚ!!嚇那些尚未離開的加盟店是吧??真是�
我是朝馬的會員~我有朋友也是會員,她接過跳蚤本舖打電話來說要簽名連暑告朝馬.說朝馬捲款潛逃但是朝馬並沒有離開啊,對會員的問題及貨品都有妥善的處理..現在換人做蚤來蚤趣(我覺得名字很讚吶),現在也做得很好,而且對之前會員的取款及商品都有持續的服務。
原來已經有這新規定了哦~太久沒去跳蚤本舖了版主是想加盟還是從事這行業嗎我想這種店可能被國稅局盯上了吧尤其是總店規模大又那麼多家加盟店開發票,營業稅這些都是成本把成本轉嫁給賣家吧友購站總店好像也都開始在開發票了不過是沒有再多跟賣家多收錢啦把營業稅轉嫁到賣家賣家拿到的錢變少了奇蒙子的問題賣家感覺一定不爽不轉嫁給賣家店家就要吸收加盟要加盟費用還有每個月的月費人事店租成本撐不住的就一家一家的收起來至於加盟要�
加盟跳蚤本舖!!!!!!三思阿!!聽一些加盟主說是因為加收5%營業稅前並未告知客人..造成客人反彈到後來才在網路公告另外客人未取款項需繳回至總公司保管..全台灣加盟主收下來金額是非常大的因為總公司未提供擔保品..或本票質押..因此加盟主都很擔心錢不見了所以才會造成最近全台灣跳蚤本舖閉店潮...而且很多家加盟主都已提出閉店...
今天我也接到永康中華舖的電話了,也收到跳蚤本舖的簡訊了!打電話去客服竟然回答,要我去後甲舖填寫要告永康業務侵占的委託書!就我覺得永康的服務態度比後甲好太多了!而且永康也有拉布條告知要退加盟以及新店地址!我看最近那麼多間跳蚤本舖一間接一間倒...板橋溪崑.永康中正.台中綏遠.大里長春..聽說不只這幾間倒..那麼多間一時間突然全都關店,會是誰的問題?我想是總舖的規定讓加盟主覺得無法接受吧!本來接到簡訊
總店沒問題...直營店沒問題...只是加盟店不滿總店的新規定,所以一間一間的解約...對於會員來說~~~買東西沒問題,因為就是上面的價格,可以挖寶!賣東西如果你在乎你收到的款項就有問題了!今天直接到店面聽解釋是說~~~原本規定要和會員收取上架費和售出後收取託售價之?%金額(依價位高低)但新規定...要先把單品銷售單價─5%營業稅=託售價在託售價X?%(拆帳比例)=可取點數看的懂嗎?簡單ㄉ說要多收5%的金額給店家,多收錢啦~~~所以有的加盟店覺得不妥,就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