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最高法院判決問題 - 法律Puput · 2016-08-02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請問一下 一個最高法院的刑事判決 主文寫 原判決關於被告部分撤銷,發回高等法院(原判決判三年,沒收50萬) 理由部分只提到沒收部分 請問一下這樣回到高院後 被告還有機會針對三年部分進行攻防來取得有利的判決嗎? 還是說高院就這部分幾乎只會針對沒收部分進行改判 而自由刑部分因為最高院沒提到 所以多半會按照原本的高院判決判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D6653. -- 法律All CommentsDaph Bay2016-08-04想了一下,是因為最高院就其中一部分發現有瑕疵就可以整個發回了,所以理由才寫了沒收而已,而不用逐一就原上訴狀中所有理由的一一審審究嗎(除非最高院要駁回上訴)?Ida2016-08-09另外又想到一個原因,舊法沒收屬於從刑,因為主刑從刑不可分,所以從刑具瑕疵時要一併撤銷Heather2016-08-13拿判決書找律師確認。Olivia2016-08-14全案確定了,更一審判了自由刑(自由刑判的跟被撤銷判決一模一樣)跟沒收(按照最高院撤銷理由判),後來再度上訴三審,從駁回理由看,律師是針對整個判決上訴純粹想發問感謝指教Eden2016-08-19純粹想發問,就純粹回答:找律師。Related Posts蔡英文向山胞認錯,就代表只有蕃那才能住在台灣?其他都是侵略者?出入境紀錄被洩漏車禍初判表出來前想先有個底朋友被詐騙超商未取貨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