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一次衝動下打了對方,對方去警察局告我,我也告她們通姦目的要她們跟我和解可是對方堅持不肯,現在準備開 - 法律Yuri · 2017-12-28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法律問題想請教各位大哥大姐,半年前我發現我老婆外遇後我開始跟蹤她發現他和一個男的常去公園打籃球,也多次發現他去那個男的家我多次警告那個男的別再跟我老婆糾纏,但是他完全不聽甚至我老婆還幫著他罵我法律All CommentsAndrew2017-12-29很多人遇到外遇的事件時,往往當下會不知所措不知道該怎麼解決,所以衍生出其他的法律問題,在法律的立場是一個案子歸一件事情,你對第三者使用暴力,傷害罪就已構成,如果你並未讓對方造成重大傷害,建議直接與對方和解較恰當。至於你對配偶及第三者提告通姦罪,法院不予受理,原因在於你缺乏證據,光憑你以上的內容研判,以旁人角度來看這只是朋友關係,打籃球屬於正當休閒、去對方家裡也無從證明兩人有發生通姦行為,在這建議找尋專業的徵信人員代為調查,確認是否兩人實際上有通姦行為,倘若有,就得蒐集完整證據,其實通姦罪最好的證據就是抓姦在床。...Related Posts我朋友也被我先生打到瘀青這樣可以算互毆嗎?我這樣還有辦法再抓姦嗎?我剛滿18,機車辦學生方案,不過我駕照沒考過,在這7天內,假如我被抓到無照,那麼我的機車牌子會被吊銷嗎?��請問大家。老婆有報家暴。也去法院走家暴庭二次,第二次家暴庭完找戶政要協議,但是跟家暴法官說3個孩子都��聽說跟監的手法都是使用GPS定位,這會構成犯罪手法嗎?該怎麼擺脫辦公室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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