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告我詐欺罪我要反告他污告罪 - 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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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進大家好.前些日子被告詐欺罪.從7月到現在.事情是這樣的.我是領隊在7月初帶團到台中.回團也是從台中.來回坐高鐵.回程時點了點手上多了一張票.開車前半小時才能退票.到站時已經來不及退.直接賣給要北上的旅客.在幾經溝通後我把票拿給他.他給我600元現金.問題來了.不久台中高鐵站打電話給我.說有人告我詐欺.說我拿假車票給他.我很納悶.我二話不說南下高鐵台中警察局.問個明白.警務人員告訴我.有人告我詐欺罪.說我拿假票賣給他.我想了想.不可能.調出資料.我有一張未使用的票.(因為是團體票所以查的出來是誰買的).1.這樣構成詐欺罪嗎2.我票拿給他.他也是沒問題才給我600元的3.我也跟檢察官說我切實是多1張票才賣給他.(我沒注意拿錯票.調出資料.一張未使用的票)我跑了2次台中檢調單位.2次台中法院.每次都去.他都沒到.這樣對嗎?4.如果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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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0-11-04
基本上你有權告他誣告,但是很難成立。參考如下判例內容:1、「刑法上誣告罪之成立,須告訴人所申告內容,完全出於憑空捏造成或虛構要件為要件,若所告尚非全然無因,祇因缺乏積極證明,致被誣告人不受追訴處罰,或告訴人誤有此事實或以為有此嫌疑,尚難遽以誣告論罪。」2、「誣告罪以意圖它人受刑事處分虛構事實向該管公務員申告為要件,故其所訴事實,雖不能證明係屬存在,而在積極方面尚無證據足以證明其確係故意虛構者,仍不能遽以誣告罪論處。」3、「告訴人所訴事實,不能證明其實在,對於被訴人為不起訴處分確定者,是否構成誣告罪,尚應就其有無虛構誣告之故意以為斷,並非當然可以誣告罪相繩。」4、「刑法上誣告罪之成立,以告訴人所訴之事實完全出於虛構為要件,如係出於誤會或懷疑有此事實,縱使向該管公務員��
Yedda avatarYedda2010-11-04
你只能以民事要求名譽損害賠償,以誣告是行不通的。如同各位大大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