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前科服刑過,是否能任用檢察事務官 - 法律Joseph · 2018-05-1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法官法第六條第二項有明文規定,受有期徒刑宣告者不得任用法官。 試問:在沒有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不得任用之事項,因犯他罪而有前科服刑過,但卻通過 司法特考,是否可以任用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呢? 感謝各位前輩解惑 -- 法律All CommentsRelated Posts刑事傳票問題拍到公務人員上班看韓劇,上網爆料有無違法?肖像權?告知離職後須做滿15天才能離職?民事提告沒有對方身份證、戶籍地址怎麼辦保密條款和偽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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