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甚麼案例是光溜溜同眠,法官卻不認通姦??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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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nes avatarAgnes2017-04-30
台中市民李姓婦人被控與呂姓男子通姦,李夫與徵信社人員衝入呂的租住處,強力拉開棉被,李婦全身光溜溜的畫面全在鏡頭上,法官認為李夫「違法取證」竊錄影像侵害隱私權,比輕微的相姦行為還嚴重,判決李婦無罪,檢察官不服將提起上訴。法官認為,王姓男子與徵信社人員未經同意,拍攝李婦裸身照,嚴重侵害她的隱私權,認定不法取得證據,並強調竊錄影像所侵害個人隱私權的情節較嚴重,相姦行為所生的危險或實害尚微,判決李婦無罪。
Puput avatarPuput2017-04-28
法官認識被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