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侵佔大樓共有地為私人使用~~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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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娘家是20年以上5層樓的公寓,每層樓有二戶~一樓有一個公共空間可供停放機車..可是卻被一樓的某戶人家佔據私用,並聲稱當初買賣時就包含那個公共停車空間..想請問:1.佔據大樓公共空間是否犯"侵占罪"??~~追訴期又有多久??2.身為大樓住戶都有權利使用那塊地..是否能要求民事賠償??~~追訴期又有多久??3.若能告該戶侵占..是否連同民民事賠償也可同時請求??此案因為曾發函市政府請求拆除該戶於公共用地上之建築..但可能因為沒有門路..以至徒勞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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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0-08-10
建議直接找律師處理因為已經侵權了可以申請民事訴訟了而且我估計這種官司您的勝算有80%也就是告了一定贏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0-08-07
雖然並未能解決疑慮..還是謝謝你們的幫忙!!
Edith avatarEdith2010-08-10
去問執業律師比較清楚啦,這種事你沒本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