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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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

有關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適用範圍...



一棟屋齡近20年的老公寓

共五樓,有電梯,沒有管理員,也沒有成立管委會 (是否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僅由其中一個住戶負責收取公用費用

近來,由於電梯維修保養、清潔費用、公共電費的收取

發現許多住戶都賴帳不肯繳

有的主張根本沒有使用到電梯,不想繳

有的甚至主張他們是一家人住兩戶,應該只收一戶的費用 (超扯)



負責收取費用的住戶根本不懂法律

也不懂得要如何成立管委會

想成立管委會也要多數住戶出面才能成立吧?

難道沒有其他法律來約束不肯繳費的"芳鄰"嗎?


謝謝各位先進解答!! 有點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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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Wallis avatarWallis2009-10-07
可以起訴請求管理費
Andy avatarAndy2009-10-09
如果負責收費用的住戶不想做,可以向縣市政府主管機關申請
Enid avatarEnid2009-10-11
指定住戶一人當管理負責人,然後由他來起訴
Damian avatarDamian2009-10-15
起訴前,應該先經過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
Rae avatarRae2009-10-16
剪那大家都沒繳錢電梯沒修摔死人全棟都被起訴的新聞
去給不繳的看 嚇嚇她看會不會比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