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勞基法的責任制疑問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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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勞基法中的責任制有沒有什麼限制所謂的責任制是一直沒有上限嗎?有沒有相關法令規定責任制?如果要檢舉公司責任制違法,該去那個單位檢舉該如何檢舉,如果要填寫東西,該去何處拿單子呢?檢舉可以暱名嗎?...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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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y avatarSandy2011-04-19
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下列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不受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之限制。一、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二、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三、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前項約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參考本法所定之基準且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及福祉。經最高法院97年台上字第1667號判決,��
Edwina avatarEdwina2011-04-20
複製他人解答~~~應引申來處.....
Kelly avatarKelly2011-04-20
你好:勞基法裡面沒有責任制這一項,勞基法裡面規定一天工作8小時,兩週84小時,如果超過八小時,前兩個小時每小時*1.33,在上去兩個小時*1.66是屬於你的家班費,如果你要檢舉公司違法,可以向工作所在地縣市政府勞工局做檢舉,勞工局會派人到公司去查,所有要填的資料都在勞工局,如果你可以提出打卡明細跟薪資表那最好,因為舉證,查起來也比較方便喔,檢舉當然可以匿名啊!你在寫的時候可以特別的跟勞工局的人說明,說明你要匿名,在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