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合法性 - 法律

George avatar
By George
at 2011-02-23T09:27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flamerecca (werewolf)》之銘言:
: 感謝 那我就繼續問下去了
: 這次的爭議是 自從換了新的系統之後 板主可以設定水桶的日期
: 也就是不需要像以前一樣 必須要等被水桶的板友來信解除水桶
: 問題來了 有位板主將被水桶的板友 設定超過應有的水桶日期
: 有人到板主專板詢問大家認為這個行為的合理性
: 我思考了一陣 認為在一個前提之下有可能合理
: 也就是板主非常在乎來信這個行為本身
: 因此故意設定比較長的時間 等板友來信解除
: (板規內有規範來信解除水桶的規則)
: 這種推論在板主專板被某些人認為是無稽之談
: 他們認定 以板主所有的懲罰權討論 不應有這種權限
: 因此才討論到板規並沒有規定板主設定水桶的日期云云
: 看到這裡板友的回應 我思考的是 既然板規是板主設立的
: (當然我知道這種立法司法集於一身的狀況 在現代很特別)
: 那板規原則的解釋權力 是否也是由板主所掌有?
: 那合法與否 豈不是板主說了算?(板規的部份 當然站規是另一回事)
: 以上 希望能幫我解惑 感謝

這看來就不是「法律」問題了......

其實所謂的規範
原始的來看,就是一種抽象的規則
即便立法司法行政集於一身
只要這個規範對於要規整的對象是一體適用
基本上就沒什麼大問題(平等)

拿來你的問題上看
合法於否,板主說了就算沒錯
但只要往後同樣一種情況就納入同樣的處理模式
而不落入所謂人治的情況
原則上就是可以接受的範圍


但這個作法只能顧到平等
卻不能保證規則本身能夠有效的達成它的使命(合乎目的)
也不能保證規則得以使這一個群體穩定而團結(和平)

不能平等,將使法律淪為恣意
不能合於目的,將使法律空洞化,淪為純粹的技術
不能維持和平,將摧毀法律本身、甚至使群體瓦解


難點是在於三個目標彼此之間是相衝突的
怎麼解決、具體而言要怎麼拿捏比例
就考驗你的智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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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亂源:
法官想當神
白癡想當法官
神想裝白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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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Joseph avatar
By Joseph
at 2011-02-27T15:04
感謝回答

有關合法性

Freda avatar
By Freda
at 2011-02-23T08:37
※ 引述《flamerecca (werewolf)》之銘言: : 有人在某個板質疑我對合法性的概念 : 以我所知道 所謂合法行為 就是沒有違背現有法律的行為 : 但是他質疑「如果法律沒規定不能殺人 那殺人就合and#34;理and#34;了嗎」 : ...

有關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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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dele
at 2011-02-23T01:05
近日小弟家有喪 但沒想到衍伸出的問題卻比喪事還煩人 事情如下 小弟家中有父 母 祖母 我 母親在我四歲時已經離婚 我的戶口在父親那 祖母前月去養老院 而家母臨終前將財產分給我以及父親 並與我說 他的殯葬費已經交予我父親15萬 叫我不用擔心 但是在我母親尚未往生前(住院) 我父親就跟我說我媽要殯葬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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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an avatar
By Susan
at 2011-02-23T01:03
※ 引述《nonsomething (拿起你的色筆)》之銘言: : 我是個法律的門外漢 : 初淺地請教三個名詞的區別 : 法令、法規與法律 : 感謝各位大大的回覆 法律是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有法、律、條例、通則。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條) 法規、命令是指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準 ...

關於智慧財產權

Connor avatar
By Connor
at 2011-02-23T00:25
內文: 甲為旅遊專家,以其經歷編寫並出版了旅遊參考工具書「深度歐洲遊」(全書計10章, 200頁),乙休旅股份有限公司未經甲之同意,將甲之書中第5至7章共50頁之全文,分為3 個單元登載於乙公司所屬旅遊資訊網站上展示、供人閱覽,但網頁下有載明出處(甲編著 之「深度歐洲遊」)。 該網站係由乙公司向丙公司 ...

法令、法規與法律

Olga avatar
By Olga
at 2011-02-23T00:00
我是個法律的門外漢 初淺地請教三個名詞的區別 法令、法規與法律 感謝各位大大的回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