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一個借名登記問題
最近家父過逝
有一筆土地登記家父名字,
實際上確是與另外兩位叔伯共同出資購買
(有立借名登記協議書)
已持有30多年 稅金實際上也是三人分攤繳納
想趁這次 遺產繼承 將實際持分 過戶還給兩位叔伯
請問繳完遺產稅後 可否依實際持分用繼承直接過戶給他們二人
這樣還需繳納 贈與稅與增值稅嗎?
還會有其他稅產稅 或是法律問題嗎?
謝謝大家
--
最近家父過逝
有一筆土地登記家父名字,
實際上確是與另外兩位叔伯共同出資購買
(有立借名登記協議書)
已持有30多年 稅金實際上也是三人分攤繳納
想趁這次 遺產繼承 將實際持分 過戶還給兩位叔伯
請問繳完遺產稅後 可否依實際持分用繼承直接過戶給他們二人
這樣還需繳納 贈與稅與增值稅嗎?
還會有其他稅產稅 或是法律問題嗎?
謝謝大家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