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土地持份使用問題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想請問如果有500坪的林地,我買下持份30坪,所有權人6-7個

我可以在500坪裡面露營、種花草嗎?

實務上這樣使用有沒有問題?

有可能被470坪的所有權人們趕出去嗎?

謝謝

--

All Comments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6-07-02
最高法院74年第2次決議、62台上1803、55台上1949
Poppy avatarPoppy2016-07-02
簡單來說會被趕出去,然後還構成侵權行為、不當得利
Steve avatarSteve2016-07-06
如果沒有分管契約或所有權人多數決,你連一坪都不能用@@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6-07-10
現在過半就可以作處分或蓋房子就算違章也可以蓋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6-07-14
自己露營還好,花草主張共有,也還好.
Hedy avatarHedy2016-07-18
違章不違章跟共有沒有關係…
Quanna avatarQuanna2016-07-23
多數決還是要按持份比例付其他人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啊
Mary avatarMary2016-07-23
謝謝a93大,判決文很有用,如果自用不出租收益,不知道
是否就能使用?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6-07-26
例如:我種花,但不是要賣的,現況欣賞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6-07-26
不強調地上物的所有權....
Jack avatarJack2016-07-28
那一樣是使用啊…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6-07-30
建議做分管契約而且去登記,以後那特定區域上就是你的
也不能說是你的,應該說想怎用就怎用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6-08-03
請問分管契約對未來法院分割會有影響嗎?
Mason avatarMason2016-08-04
分管A地,之後分割不會考慮分管的情況吧?
Noah avatarNoah2016-08-05
看你們怎麼列的分管啊
如果是三個人共有一塊地 原本就有分管契約每人各用1/3
那將來真的分割法官看實際上這樣用沒理由不參考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6-08-06
但是如果是十個人共有一塊地 兩個人出來分管各半
那將來分割當然不可能就是這樣分割...
Harry avatarHarry2016-08-10
謝謝樓上
Regina avatarRegina2016-08-11
列分管契約要不然其他人不同意就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