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我朋友沒有PTT的帳號,所以請我來幫他PO文請教一下各位先進)
我朋友今年在六月中(底)的時候,在某個聊天室裡面得到一支電話
那電話是用私訊的方式給我朋友,他的說法是好像同時間也在公開的聊天室裡面
就顯示在上面...抄到電話當下他也沒想很多,就抄起來了
當初他是以為有人在放送援交資料
一直等到七月初,想起有這支電話的存在,於是乎打給該號碼
在電話裡面他有"問對方是否有缺錢",對方的回答吱吱嗚嗚的...
一直在問缺錢要幹嘛...他當時覺得很奇怪,不過因為他認為可能是每個女生不一樣
再加上當時洨衝腦....所以就沒想太多了
然後對方又問說"我們有見過面嗎"?? 我朋友想說裝熟應該可以矇混過去吧
於是他就回說"我們之前有見過阿,大概一個月前吧"
最後他們約在某地的便利商店前面等,我朋友一下車就被警察圍起來
同時還用錄影機蒐證.......(P.S:在此之前,男女雙方都沒有見過面)
警察問我朋友說來這邊幹嘛?我朋友就回答找人阿
這時候從便利商店裡面走出一個女生,身邊跟著一位年紀稍大的女性(後來證實是她媽媽)
警察就問那個女孩子說"認不認識這個男的" <=指我朋友
女孩子點點頭....."認識"......是不是他做的.....女孩子又點頭了
結果警察就在宣讀我朋友的權利後,跟他說他涉嫌妨礙性自主
叫我朋友去警察局裡面做筆錄....然後又派人來採集我朋友的檢體驗DNA
警察問我朋友說今年三月有沒有到過OO路的XX網咖去找一個女孩子
然後載她去汽車旅館性侵害?
他當然斷然否認阿!!
然後警察說女孩子說載她那台車是銀色的 (我朋友的車也是銀色)
平常上聊天室的慣用網路暱稱是不是叫OO....(是我朋友那天臨時想到的暱稱)
他也回答說不是....那天(被抓當天)他隨便想的一個暱稱..才打電話給女孩子
原來.......那個小女孩算是翹家
在今年三月的時候在某間網咖被人載去汽車旅館性侵
小女孩今年才剛滿15歲.....可能她母親知道後就向警方報案
而我朋友就比較雖洨........好死不死那天打過去約,被這個局給框到
===========================故事到此告一段落==============================
想請問一下各位對於法律問題有所專長的鄉民
今天就這個案例來看,我朋友被起訴判刑的機會大不大??
因為那天在警察局裡面,幾乎所有的警察都叫我朋友"敢作敢當"...有做就承認阿
更扯的是...還有警察跟我朋友說"這又沒什麼..你快點承認就能早點回家"
好像已經很肯定我朋友就是那個加害人!!!
可是問題在於,在案發(被抓當天)之前,我朋友根本就沒有打電話給那女孩子過阿
是不是檢方可以用當天的電話錄音&通聯記錄來作為我朋友入罪的依據??
錄口供那天...我朋友有看到一點點女方所做的口供
幾乎是把我朋友當天的穿著...身材...以及車子顏色都套進今年三月加害她的那個人
可是關於去哪間汽車旅館....做了多久...嫌犯身上特徵..確切日期
都用"忘記了"或"不清楚"帶過
真不知道會不會因為提告人是未成年的關係,所以讓我朋友就這樣中了槍倒地!!
煩請各位對於法律較有鑽研的鄉民們幫個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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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今年在六月中(底)的時候,在某個聊天室裡面得到一支電話
那電話是用私訊的方式給我朋友,他的說法是好像同時間也在公開的聊天室裡面
就顯示在上面...抄到電話當下他也沒想很多,就抄起來了
當初他是以為有人在放送援交資料
一直等到七月初,想起有這支電話的存在,於是乎打給該號碼
在電話裡面他有"問對方是否有缺錢",對方的回答吱吱嗚嗚的...
一直在問缺錢要幹嘛...他當時覺得很奇怪,不過因為他認為可能是每個女生不一樣
再加上當時洨衝腦....所以就沒想太多了
然後對方又問說"我們有見過面嗎"?? 我朋友想說裝熟應該可以矇混過去吧
於是他就回說"我們之前有見過阿,大概一個月前吧"
最後他們約在某地的便利商店前面等,我朋友一下車就被警察圍起來
同時還用錄影機蒐證.......(P.S:在此之前,男女雙方都沒有見過面)
警察問我朋友說來這邊幹嘛?我朋友就回答找人阿
這時候從便利商店裡面走出一個女生,身邊跟著一位年紀稍大的女性(後來證實是她媽媽)
警察就問那個女孩子說"認不認識這個男的" <=指我朋友
女孩子點點頭....."認識"......是不是他做的.....女孩子又點頭了
結果警察就在宣讀我朋友的權利後,跟他說他涉嫌妨礙性自主
叫我朋友去警察局裡面做筆錄....然後又派人來採集我朋友的檢體驗DNA
警察問我朋友說今年三月有沒有到過OO路的XX網咖去找一個女孩子
然後載她去汽車旅館性侵害?
他當然斷然否認阿!!
然後警察說女孩子說載她那台車是銀色的 (我朋友的車也是銀色)
平常上聊天室的慣用網路暱稱是不是叫OO....(是我朋友那天臨時想到的暱稱)
他也回答說不是....那天(被抓當天)他隨便想的一個暱稱..才打電話給女孩子
原來.......那個小女孩算是翹家
在今年三月的時候在某間網咖被人載去汽車旅館性侵
小女孩今年才剛滿15歲.....可能她母親知道後就向警方報案
而我朋友就比較雖洨........好死不死那天打過去約,被這個局給框到
===========================故事到此告一段落==============================
想請問一下各位對於法律問題有所專長的鄉民
今天就這個案例來看,我朋友被起訴判刑的機會大不大??
因為那天在警察局裡面,幾乎所有的警察都叫我朋友"敢作敢當"...有做就承認阿
更扯的是...還有警察跟我朋友說"這又沒什麼..你快點承認就能早點回家"
好像已經很肯定我朋友就是那個加害人!!!
可是問題在於,在案發(被抓當天)之前,我朋友根本就沒有打電話給那女孩子過阿
是不是檢方可以用當天的電話錄音&通聯記錄來作為我朋友入罪的依據??
錄口供那天...我朋友有看到一點點女方所做的口供
幾乎是把我朋友當天的穿著...身材...以及車子顏色都套進今年三月加害她的那個人
可是關於去哪間汽車旅館....做了多久...嫌犯身上特徵..確切日期
都用"忘記了"或"不清楚"帶過
真不知道會不會因為提告人是未成年的關係,所以讓我朋友就這樣中了槍倒地!!
煩請各位對於法律較有鑽研的鄉民們幫個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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