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子各位
我家土地上的果樹,被鑑界人跟太陽能公司為了施工,被他們用怪手鏟平了好幾棵果樹(數十棵),而且果樹是在我家土地中間。
鑑界人當時在場,但是後面的回應感覺根本是要脫罪一樣,他明明應該是知道我家土地範圍。
請問一下
1.我能如何提起告訴?
2.刑法上除了354外,民事的部分要依第幾 條來提起?
3.對於鑑界人是否可以提起間接毀損以及附帶民事賠償責任?
4.法律的問題哪裡能夠免費作諮詢?(法院嗎?)
我家土地上的果樹,被鑑界人跟太陽能公司為了施工,被他們用怪手鏟平了好幾棵果樹(數十棵),而且果樹是在我家土地中間。
鑑界人當時在場,但是後面的回應感覺根本是要脫罪一樣,他明明應該是知道我家土地範圍。
請問一下
1.我能如何提起告訴?
2.刑法上除了354外,民事的部分要依第幾 條來提起?
3.對於鑑界人是否可以提起間接毀損以及附帶民事賠償責任?
4.法律的問題哪裡能夠免費作諮詢?(法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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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法的請求權基礎,看起來是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
3.
(1)間接毀損,通常指刑法第355條,好像無關你所問的情形。
(2)「附帶民事訴訟」規定在刑事訴訟法第487條以下。於繫屬於法院之後提起。
4.大學法律系有法律服務社。你這種問題去問問無妨。
依我看,如果事情不想鬧大,去派出所告,然後在派出所階段能和解,對方賠償你的損失。不失為一種略施薄懲、討公道、出一口氣、填補損失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