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的界線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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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忽然想到搭配時事,所以來專版請教…希望沒有po錯地方。

假設在同一班國道客運上,鄰座乘客沒戴口罩一直咳嗽,基於擔心他傳染給自己,請對方遮口鼻但被無視繼續咳。
這時,出手揍暈他,讓他昏倒就不會咳嗽,是否已逾越正當防衛的範圍?

我自己雖然覺得應該是,但在當下,人確實被困在密閉空間裡走不開,只能用衣服或手遮住自己(不確定有沒有用),所以打暈對方來阻止繼續咳嗽似乎也沒有不合理?

如果先進願意賜教,洗耳恭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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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20-03-15
這跟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無關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20-03-17
正當防衛係指生命法益正受到不法之侵害,所為防衛的行為。
依題意,咳嗽並非生命法益正受到不法侵害。因咳嗽而不聽勸
出拳揍人。應構成普通傷害罪。
以上小弟管見供參。
Poppy avatarPoppy2020-03-20
這不是正當防衛。
Poppy avatarPoppy2020-03-25
瞭解,感謝以上解答,所以還是要直接跟生命權益有關的才
能算的意思。
Rachel avatarRachel2020-03-26
1,沒經過專業訓練與練習,打暈一個人很容易嗎?
James avatarJames2020-03-27
2,沒經過鍛鍊你怎知道能打贏?換句話說你穩贏打人?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0-03-30
3,正當防衛在歐美比較常見,台灣認定比較嚴苛。
Kumar avatarKumar2020-04-04
現實生活中就有真正當防衛,但太厲害打斷對方門牙。
Ingrid avatarIngrid2020-04-06
你先出手,所以正當防衛的是他,斷門牙的可能是你。
Jessica avatarJessica2020-04-09
正當防衛沒有一定要跟生命法益掛勾
Noah avatarNoah2020-04-11
樓上大大說對了xd。不過用生命法益解釋原po比較能看得懂!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20-04-16
《中華民國刑法》第23條:「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
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
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Connor avatarConnor2020-04-18
重點是依據社會通常觀念,以及絕大多數法官的看法,
並不會認為「不由自主的咳嗽」是「現在不法之侵害」,
根本不具正當防衛的客觀情況,當然不會成立正當防衛了
Annie avatarAnnie2020-04-20
原PO的情形比較像是「容許錯誤」,也就是對阻卻違法
事由之誤解。
Lucy avatarLucy2020-04-24
同法第16條:「除有正當理由而無法避免者外,不得因
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其刑。」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20-04-27
本件來說,應該很難主張刑法第16條請求免除或減輕罪責
Rebecca avatarRebecca2020-04-27
否則任何人看到身邊有人咳嗽,就可以打他了。 XD
Leila avatarLeila2020-04-28
原PO要小心的是你是否有意識到你的思維模式跟社會一
般人通常觀念差距太大?
Puput avatarPuput2020-05-02
自我意識過於膨脹的人,很容易會出事。
Agatha avatarAgatha2020-05-05
例如拿預藏的生魚片刀刺向無辜路人背部致死。
Steve avatarSteve2020-05-06
只是突發其想上來問一下還好,但如果平時就是用這種
思維模式在處理日常事務的話,非常危險。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20-05-09
其實法學訓練很重要的一點:從不同視角來看同一件事
情,會有不同的觀點。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0-05-11
一般人是只曉得從自己的視角來看事情而已。
Quanna avatarQuanna2020-05-14
謝謝t大點醒,確實我常常有點過度自我膨脹的狀況,不過
改善一直不得要法,還在努力中…也感謝上面兩位J大跟W大
,整段我再消化一下!
Selena avatarSelena2020-05-16
題外話,我個人對防疫措施,就是儘量不要或減少讓自己
暴露在被傳染或因此被隔離的風險之中。
Olga avatarOlga2020-05-19
二月到現在,已有五頓可以吃的大餐,我都自動放棄了。
萬一那個場合或會議有一個人中標的話,我可能也要隔離
Wallis avatarWallis2020-05-24
14天,我其實是連報到都不想報到的。
Zanna avatarZanna2020-05-25

一些外縣市案件,我就儘量採用「郵寄或跨縣市代收」方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20-05-26
式,儘量不搭乘遠程的大眾交通工具。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20-05-27
像我一位家人說台北捷運大概有約一半的人都不戴口罩,
我看我本地一些賣小吃或在地超市店員也很多人沒戴口罩
(不清楚是缺口罩?還是故意不戴?)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20-05-30

病毒是不挑國籍、宗教或年齡的……
Adele avatarAdele2020-06-02
我是剛好今天搭公車感覺越來越多人不戴口罩了,所以忽然
胡思亂想,不過畢竟法學知識不夠,所以提問,感覺上了一
課!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20-06-04
這連防衛都稱不上
Jake avatarJake2020-06-05
除非對方直接說他有病然後還對你咳 這時候才算是防衛
Delia avatarDelia2020-06-05
「不由自主地咳嗽」,可能連「刑法上之行為」都不是,
Ivy avatarIvy2020-06-08
更別說是「具備構成要件該當性及違法性之不法行為」了
Rae avatarRae2020-06-10
本例應該說客觀要件缺乏「防衛情狀」,但有「防衛行為
」,也具備「防衛意思」。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0-06-12
瞭解!
Elma avatarElma2020-06-15
這跟防衛有啥關係…如果這也算防衛,街上都是死人了
Mary avatarMary2020-06-18
睡著會殼暈倒應該也是會
Blanche avatarBlanche2020-06-19
看到廢文覺得會影響腦袋,直接給他一拳
Irma avatarIrma2020-06-23
外國人:WTF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0-06-23
所以,當你看到一個醜男在你前面,一臉淫蕩的樣子
怕他強姦妳,可以當場使起撩陰腿,把他給廢了嗎??
Joe avatarJoe2020-06-27
沒有現在不法之侵害就沒有討論正當防衛的空間 這應該
會被單純以傷害罪起訴吧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20-07-02
如果是在車上,你只要跟司機反應讓他處理就好,根本就不
需要你打昏他, 航班都可以調回何況是客運.
Joe avatarJoe2020-07-05
而且,這樣的行為跟在歐洲,歪國人打戴口罩的亞洲人
行為模式上 有什麼差別呢? 我是看不出啦....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20-07-08
咳嗽又不代表是染疫,有問題應該是跟駕駛反映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20-07-09
可以區分成:對方確實有病;對方無病,前者有可主張正
當防衛的空間,後者就沒有了
若是誤認對方有病,則是走誤想防衛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