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車禍對錯的釐清及理賠.... - 法律
By Emily
at 2010-03-20T00:00
at 2010-03-20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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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
我想請問一下,若是我開車左轉已經過一半了,但對向車道有一台摩托車,疑車速過快及視線不良(半夜下大雨),撞上我的車導致副座擋風玻璃破裂,對方受傷有去醫院就診,我也有陪同一起去(當然當場有請警察來備案,且因下大雨無法看及測量煞車痕跡),最後醫院醫生開出證明(因保險可理賠),寫說宜休養2週,但對方要求我賠他們7萬元(合解的話,若要上法院他就要我賠15-20萬),請問這樣合理嗎?還是交由法院處理,因為我覺得錯不在我,是否大車不管任何理由都要付小車道義上的責任ㄋ,那我的車因為他撞過來,導致引擎故障換一個2手的都要2-3萬再加上玻璃及板金,我的損失該怎麼辦?家中還有2個小孩要養,困擾中.唉~~
請各位大大給個建議好嗎?我真的很很~~倒霉,景氣不好還碰到這種事.
Update:
對方當晚半夜送醫院,第二天一早就出院了去看他撲了空,打電話聯絡對方又不要我去看他,當時感覺真的很怪.
Update 2:
對方說~要先上一次法院才能合解(法律我又不是很懂,他說他是律師),他先開出來的條件要7萬,警察說~我疑似搶道就是我左轉時太快左轉~應該到左轉車道分隔島到時再轉~我問同事~他們都說現在那有人這樣左轉~說我運氣不好~我也有想花錢消災~我跟他們說付他們5萬(給他們休養1個月的補貼及修車錢)~他們不答應說還有事後的醫藥費~我就跟他們說有保險可以付給他們(意外險有含醫療)~還是不答應~還說已經很少ㄌ
我想請問一下,若是我開車左轉已經過一半了,但對向車道有一台摩托車,疑車速過快及視線不良(半夜下大雨),撞上我的車導致副座擋風玻璃破裂,對方受傷有去醫院就診,我也有陪同一起去(當然當場有請警察來備案,且因下大雨無法看及測量煞車痕跡),最後醫院醫生開出證明(因保險可理賠),寫說宜休養2週,但對方要求我賠他們7萬元(合解的話,若要上法院他就要我賠15-20萬),請問這樣合理嗎?還是交由法院處理,因為我覺得錯不在我,是否大車不管任何理由都要付小車道義上的責任ㄋ,那我的車因為他撞過來,導致引擎故障換一個2手的都要2-3萬再加上玻璃及板金,我的損失該怎麼辦?家中還有2個小孩要養,困擾中.唉~~
請各位大大給個建議好嗎?我真的很很~~倒霉,景氣不好還碰到這種事.
Update:
對方當晚半夜送醫院,第二天一早就出院了去看他撲了空,打電話聯絡對方又不要我去看他,當時感覺真的很怪.
Update 2:
對方說~要先上一次法院才能合解(法律我又不是很懂,他說他是律師),他先開出來的條件要7萬,警察說~我疑似搶道就是我左轉時太快左轉~應該到左轉車道分隔島到時再轉~我問同事~他們都說現在那有人這樣左轉~說我運氣不好~我也有想花錢消災~我跟他們說付他們5萬(給他們休養1個月的補貼及修車錢)~他們不答應說還有事後的醫藥費~我就跟他們說有保險可以付給他們(意外險有含醫療)~還是不答應~還說已經很少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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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lvira
at 2010-03-21T14:55
at 2010-03-21T14:55
和解不一定要上法院,你可以先向你發生事故的當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在調解會中談定的和解,是有法律效力的。多去試著聯絡對方,展現誠意,申請調解,對你未來上法院在法官面前的印象分是很重要:「你沒有不處理,沒有不理不睬,只是雙方談不攏,你是有誠意解決的。」
還有,先向事故發生當地的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事故責任鑑定(肇事責任的判定),再去跟對方$$談誰對誰錯,避免流於各說各話。
還有,和解要註明,「民事」和「刑事」都和解,都不再追究,避免對方跟你談完傷害、毀損的刑事和解後,又回過頭跟你要民事賠償(精神損失、工作損失等.....)
2010-03-20 11:39:59 補充:
警察機關對這類車禍沒有所謂備案!!!再被1000次都沒用,尤其雙方和解釋屬於民事問題,警方並不介入,也不會幫雙方背書,非法院程序的和解,在調解委員會的才最有法律效力。
傷害、毀損雖無過失犯之規定,但因為交通事故發生,有道路安全規則及其他相關交通法規可為肇事準則,而駕駛人領有駕照,在法律上認為「應」負有遵守規則的責任,來避免發生事故,故交通事故不會以過失犯認定,而是以「知其可能發生,但不避免其發生」的「故意犯」來認定。所以千萬不要心存僥倖不處理。
先申請鑑定肇事責任,再申請調解。
By Oscar
at 2010-03-20T04:58
at 2010-03-20T04:58
有關車禍對錯的釐清及理賠....各位大大好:
我想請問一下,若是我開車左轉已經過一半了,但對向車道有一台摩托車,疑車速過快及視線不良(半夜下大雨),撞上我的車..
如果我方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應為肇事主因
對方直行超速---應為次因
如有爭議可送鑑定
導致副座擋風玻璃破裂,對方受傷有去醫院就診,我也有陪同一起去(當然當場有請警察來備案,且因下大雨無法看及測量煞車痕跡),最後醫院醫生開出證明(因保險可理賠),寫說宜休養2週
---傷勢呢?
,但對方要求我賠他們7萬元(合解的話,若要上法院他就要我賠15-20萬),請問這樣合理嗎?
---應看對方傷勢及所有損失
---再依我方責任比例來評估
賠償金額
---如要求7萬---對方應為擦挫傷吧?
還是交由法院處理
---上法院應為最後選擇!!
(很辛苦的過程且損失有可能更多)
,因為我覺得錯不在我,是否大車不管任何理由都要付小車道義上的責任ㄋ
--責任分析同上
---與大小車無關!!
,那我的車因為他撞過來,導致引擎故障換一個2手的都要2-3萬再加上玻璃及板金,我的損失該怎麼辦?
---可主張扣抵!!(我方也可要求)
家中還有2個小孩要養,困擾中.唉~~
請各位大大給個建議好嗎?
---3-5萬應為合理金額
---加強溝通關心對方
---協調再協調!!加油!
我真的很很~~倒霉,景氣不好還碰到這種事.
By Hedy
at 2010-03-22T11:40
at 2010-03-22T11:40
因為您的車輛有投保強制險,
他方的體傷,
強制險會理賠。
如果您尚有投保車損險(無論甲、乙、丙式皆可),
那無論有無肇事責任,
都可直接交由您的保險公司去處理。(須於事故後5日內書面出險)
如果您沒有保車損險,
但有投保第三人意外險的財損部分的保險,
那對方的車損也可以由保險公司處理理賠後續事宜即可。
惟本件交通事故,依題意所述,
肇事責任明顯應在對方,
竟然還獅子大開口。
對此,可一笑置之,
現在法院基本上已經沒有「受傷者為大」、「小車者為大」等問題。
肇事責任才是判決的重點。
若您當時車輛確實以轉彎超過十字路口的中線,
則此時,因為您已先一步作轉彎動作,
且就要完成轉彎,
所以過失應在對方。(一般規定是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先行,但也要看當時雙方車輛互動的情形來研判)
所以本件您只要做好向警察備案,
向保險公司書面申報出險,
如可雙方和氣的解決,
那當然最好。
惟如對方仗著可以對您提出刑事的「過失傷害」罪的告訴,
而咨意漫天開價的話,
那就由他。
因為如果您於本件交通事故,
並無過失的話,
那檢察官偵查之後,
也是會不起訴處分。
刑法的處罰規定,
原則上,處罰故意行為、例外才處罰過失行為,
如果兩者皆無的話,那也是無罪。
放心好了,向對方表明您能做到部分的誠意,至於對方是否決受,則由 他。
By Lydia
at 2010-03-22T22:57
at 2010-03-22T22:57
雖然說和解.當下再做筆錄時應就要談好條件
有員警作證情況下.雙方同意不得有異議做和解
對方修養2周.道義上包ㄍ紅包給他(花錢消災)
但要求7萬太過分ㄌ
建議你找社區里長.議員之類的幫你忙
2010-03-20 10:57:10 補充:
隔天出院表示無大礙吧
知道他家地址ㄇ? 走一趟比較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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