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先簡略說明故事:(不想看故事可以直接看最後的問題^^")我在9/22出車禍,由於對方(汽車)在雙黃線迴轉,造成我方(機車)直接撞到對方的車。機車前頭幾乎全壞,我的右顴骨脫落,必須開刀移回原位住院五天,期間嘴巴還無法正常進食大約兩個月。在這段期間對方完全沒有詢問病情,甚至我住院都沒來探望。事隔一個月後,肇事責任分析研判表出來了,我方無責任,對方則有兩項罪名(1.過失傷害、2.於雙黃線內迴轉),對方有強制險和第三責任險�
有關車禍理賠過程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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