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今年4月初時,我在騎機車上班的途中,被後方的小貨車,從後方擦撞!對方是酒駕違規!導致我連人帶車摔倒受傷!造成我的左肩關節移位骨折,手臂神經有傷害到,機車也損害,害我整整3個月無法上班工作!事情從發生到現在過快6個月了,現在的問題是這段期間中,5月的時候,法院開偵查庭!法官要我和對方3個月內和解!再5-6月中開過2-3次和解會,但和解都不成功!最後決定交由法院決定!從最後一次和解是6月22號到現在9月中旬了!我遲遲等不�
有關酒駕車禍案件法律處理上的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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