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離婚房屋分配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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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朋友與其老公鬧離婚,已至無法挽回的地步,其中有筆不動產有個問題想請教。

婚前男方父母出錢買房並登記與朋友老公名下,婚後老公將房屋贈與老婆,此行為是否符
合民法1030-1的無償贈與,但朋友問戶政人員得到的答案是因為錢是父母出的所以離婚的
話還是須歸還。

請問戶政人員此說法正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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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den avatarEden2016-07-13
正不正確不重要了,要爭,就找律師:D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6-07-18
一些無法講的細節,找律師就能幫你爭取較多權益。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6-07-18
沒繳贈與稅的話至少有獎金當安慰獎 XD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6-07-20
如果還沒過期的話 XD
Hedda avatarHedda2016-07-23
請朋友快找律師。
Ina avatarIna2016-07-27
竟然有戶政會這樣講,真夠神奇的。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6-07-29
是政治(法條)正確的講法,但不是沒有爭執餘地。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6-08-02
印象中有好幾說,但就登記形式上來看,是老婆無償取得
的婚後財產。
Edith avatarEdith2016-08-02
看不出來戶政的答案是為什麼要"還" 用哪一條去"還"..
Lydia avatarLydia2016-08-02
離婚剩財扣除婚後共同債務清算各1/2,但房屋是老公無償贈
與妻子的,屬不列入清算的財產,也就是先生分不到房屋,
但可訴訟主張顯失公平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