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未成年網路交友是否會被告? - 法律Doris · 2012-02-2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之前認識一位女性網友但我們都是未成年但最近才開始在電話以及網路上交往.我住台北她住台中現在卻被她阿姨發現.說會對我提告我想知道這罪會成立嗎?PS:我們有在網路上互傳親密照.法律All CommentsEdwina2012-02-2116歲以下才構成準強制猥褻罪(16歲以上,未滿18歲不構成)如果兩者都是16歲以下,則得減輕或免除其刑。並且,如果你們兩個都是16歲以下,他能告你,你也能告他,所以對方家長應該不會告你。除非是你滿16,他未滿,才會有他沒罪你有罪的問題。而且,「親密照」是多親密?個人認為其實不會構成準強制猥褻,並且不嚴重的話就算家長要告,檢察官也不會起訴。...Related Posts請問我想考海關行政的工作請問要如何考兵役體檢過重(BMI>35)的相關問題關於保母證照考取公務人員食品衛生檢驗考題(80-90年)請問利益團體和政黨的差別?15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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